新竹市志第八卷藝文志/書目(稿)/編輯說明,頁3。
「書目篇」列在「藝文志」之下,本應只是收錄「藝」與「文」方面的書目;但是現代對於「藝」與「文」的解釋就字面上的意思來說,通常指的是「藝術」與「文學」,其義稍嫌狹隘。而傳統中國史書上〈藝文志〉所收錄的書目,一般是以「經」、「史」、「子」、「集」來分類的,不僅分類稍嫌籠統,似亦不及「藝術」方面的載籍。撰者在此融合新、舊二者,並稍擴充之,而賦予以較具現代意義的細目分類。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八藝文志〉,第3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