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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縣長選舉

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下/縣市長之選舉/實施縣市地方自治後縣市長選舉/第九屆縣長選舉,頁1287-1316。

第八屆縣市長之任期,於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屆滿,依照「動員勘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應於任期屆滿四十日前發佈公告辦理改選,乃於民國七十年九月一日由台灣省選舉委員發佈選舉公告。(註一) 為辦好這次選舉,在新竹縣選舉委員會推動下,各項重要選務措施相繼展開。首先,為使各級選務工作人員熟悉選舉法令,辦好選務工作,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總幹事等選務人員十一人(註二)鄉鎮市民政課長十五人,分批參加中央及省辦之選務講習會外,其他兼職人員、鄉鎮市實際參加選務人員、戶政機關造冊人員、開票統計人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共三、九四一人,(註三)均由選委會分別施以講習選舉法規,選舉實務。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下〉,第1287-131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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