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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鄉鎮縣轄市長之選舉

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下/鄉鎮縣轄市長之選舉/實施地方自治後之鄉鎮縣轄市長選舉/第一屆鄉鎮縣轄市長之選舉,頁1079-1085。

本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後,第一屆的鄉鎮區長選舉,本應於三十九年十月起陸續辦理。然而當時各縣市或因調整行政區域;或因辦理第一屆縣市議員選舉及縣市長選舉。加以依據「臺灣省鄉鎮區長選舉罷免規程」之規定,鄉鎮區長之選舉,以該管縣市長為選舉監督,同時選舉事務亦由選舉監督指派人員組織鄉鎮區長選舉事務所辦理。(註四)所以本屆鄉鎮區長選舉,延至各縣市長選出就職後辦理,迄四十年十一月大致辦理完竣。另外屏東、彰化、新竹、嘉義四個縣轄市,係於四十年十一月才成立,其縣轄市長選舉更延至四十一年二、三月間辦理。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下〉,第1079-108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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