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下/村里長之選舉/第三屆里長之選舉,頁868-875。
本省實施縣市地方自治後,台灣省政府於民國三十九年七月十二日公佈「台灣省各縣市村里長選舉罷免規程」一種。(註〇〇一)各縣市第三屆村里長選舉,即依照此規程,於三十九年九、十月間辦理。自本屆起村里長不再召開村里民大會以集會方式選舉,改為公民於投票日規定時間內隨時前往指定之投票所投票。又依新頒法規規定村里不再設副村。 本屆村里長選舉罷免規程與上屆村里長選舉辦法略有不同。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下〉,第868-87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