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下/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行憲立法委員選舉/立法委員選舉概況/六十七年立法委員選舉,頁769-771。
第五項 六十七年立法委員選舉
第一目、法律根據及選舉機關
第二目、進行程序
第三目、選舉名額及候選人登記
第四目、選舉結果
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所選出的增額立法委員,依據「立法委員每三年改選一次」的規定,應於六十七年底辦理改選。 因此六十七年七月十日總統特派邱創煥、張豐緒、張宏濤、李元簇、毛松年、董世芳、王任遠、沈夔龍、謝漢儒、陳治世、張劍寒組成選舉總事務所,緊接著各省市、縣市選舉事務所及遴選工作委員會亦相繼成立,分別展開籌辦增額立法委員選舉事宜(註三五)。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下〉,第769-77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