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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省議員選舉

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上/省議員之選舉/省議會議員選舉/第七屆省議員選舉,頁654-662。

台灣省議會第六屆省議員的任期,依規定於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屆滿,應於任期屆滿前二個月至六個月公告辦理改選,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民國七十年九月一日發佈第七屆省議員選舉公告,規定於同年(民國七十年)十一月十四日舉行投票,行政院為使中央與地方選舉均能適用統一法典。六十九年四月五日呈請總統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省議員選舉自第七屆起適用上開選罷法辦理。(註一)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上〉,第654-66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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