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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書三則

草書創作對書法者而言是自由的,然而這也是非常難以運用的書體,書寫者必須具備熟練的運筆技巧,與對草書字體的辨識與掌握度。至於整幅作品的佈局與風格的要求,則是影響作品成敗的一大關鍵。草書自漢代即已出現,原是為了加速書寫速度的產物,即一般所謂的章草。兩千年不斷演變下來,今日可見的草體大略可分為章草、小草、大草、狂草,及標準草,各有其不同的面貌。大草、狂草是最自由、最能表現自我的書體,然而如何能在不失法度而取得最大的藝術表現,是歷代大書法家竭盡所能在紙上展現其大氣、其用筆、結構、佈局均是美的表現。作者學書尤鑽研草書,對於歷代大草、狂草作品深愛之。本件聯作草書以明草為主,表現線條的流暢優美,佈局亦適度的自然展開,通篇展現大草應有的特色。

基本資訊

  • 替代主題
    c28-4
  • 創作者
    吳武昭
  • 地點名稱
    大關/縣立港區藝術中心/烏日
  • 緯度
    23.9826/24.2686/24.1065
  • 經度
    120.685/120.56/12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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