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上/日據時期之地方選舉/前言,頁3-4。
清光緒二十年(西元一八九四年)甲午戰爭爆發,翌年清廷敗戰,台灣依馬關條約割予日本。日本據台後,對縣、廳行政組織屢次有變更外,對街、庄、社的組織仍沿襲舊制。惟宣統元年(西元一九〇九年,明治四十二年),因調整行政機構,廢止街、庄、社,而於廳或支廳之下設區。至民國九年(西元一九二〇年,大正九年)七月三十日台灣總督府公布州制,市制及街庄制,九月一日起行政區域大調整,全台設置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五州及台東花蓮二廳(民國十五年《西元一九二六年,昭和元年》增設澎湖廳),州置知事,設州協議會,為州知事之諮詢機關,由台灣總督所任命之協議會員組織之,任期為二年,以州知事為當然之議長。市置市尹,街、庄置街、庄長,市、街、庄各設協議會,為市尹、街、庄長之諮詢機關,由知事、廳長所任命之協議會員組織之。任期為二年,以市尹、街庄長為議長。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上〉,第3-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