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地政/光復以來的地政/地權(平均地權)/制定相關法規及實施規定地價概況,頁720-724。
在相關法規方面,除內政部原頒定之「地價查估規則」及「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外,復陸續訂頒「台灣省規定地價及建築改良物估價簡化辦理要點」、「台灣省各縣市辦理規定地價時調整土地等則應行注意事項」、「地價册、建築改良物價册、地價稅總歸戶册、建築物改良物稅總歸戶册等造册說明」、「台灣省計算地價之日用必需品躉售價格指數編製方法」,及「計算建築工料價格指數方法」等補充法規,分别實施。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720-72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