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地政/光復以來的地政/地權(土地改革)/耕地三七五減租,頁687-707。
本省實施土改之時代背景,已如前述,陳誠刻不容緩的以其在湖北實施減租的經驗為藍本,採取溫和漸進的三七五減租為第一步的土地改革工作。本省之三七五減租是僅就私有耕地的三七五地租,公有租佃並不包括在內,那是因為光復後之公地放租之租額,定為收穫量百分之二十五,遠低於三七五地租之故。 壹、法案的制定 由於本省各地租佃情形極為複雜,為求有效達到改革目的,尤需針對實際情形及需要,完成一具體而周詳之單行法案,以為實施之依據。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687-707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