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地政/清代的地政/清賦/清丈經過,頁573-584。
光緒十二年(一八八六年)六月下旬,新竹縣户口編查完竣,七月十五日開始清丈並呈報台北府,但因天氣關係,真正著手開始是七月十九日。清丈期間自光緒十二年七月至光緒十三年九月完竣,前後共費時一年三個月,然各地仍有漏丈之處,由同年七月至十月進行補丈與復丈,光緒十四年開始發給丈單,由清賦各局填寫聯單,一給業戶收管,一繳布政司保存,作為業主承送管業之證明,至第二年發完。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573-58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