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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政:土地的開墾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地政/清代的地政/土地的開墾,頁553-558。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年),清水師提督施琅在澎湖一舉擊潰鄭軍,徹底消除了反清復明的根據地,也使臺灣從此納歸清朝統治凡二百一十二年,有清一代,臺灣土地的特色,一言以蔽之,為實施土地民有制。 本市開發也晚,由於偏處北臺,臺灣雖早已納入清代版圖,但本市仍被清廷視為化外之地,所以早期官治、軍防、 郵傳......僅止於大肚溪岸,而且自大甲而上,非縣令給照,不容出境(註一),所以拓墾活動遲遲未能展開。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553-558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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