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建設/都市計劃及建築管理/都市計劃,頁465-490。
新竹市為清代淡水廳和新竹縣的政治中心所在地,日據以來一直為新竹支廳、新竹縣、新竹廳、新竹州之治所所在地,日人在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實施新竹市街計畫,宣統二年(一九一〇)開始市區改正六年計畫,民國六年進行第二期市區改正計畫,民國十九年(一九三〇)新竹街升格為市,民國二十七年(一九三八)決定新都市計畫,計畫建設大新竹市區。光復後新竹市為省轄市,民國三十五年(一九四六)三月一日將竹東、寶山兩鎮、鄉編入新竹市,全市分為東、西、南、北、香山、竹東、寶山七個行政區。至民國三十九年(一九五〇)十月二十五日改省轄市為縣轄市,至民國七十一年(一九八二)六月將原屬新竹縣的香山鄉併入,新竹市由縣轄市改為省轄市,下轄一〇三里,六,四四三鄰,面積一〇,四〇九公頃。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465-490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