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治時期之兵役行政與役政機關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役政/日治時期的役政/兵役行政與役政機關,頁388-389。

一.中央之行政機關 根據一九一九年台灣總督府訓令第一百號之<台灣總督府官房前各局部事務分掌規程>,日據時期,中央方面之兵役行政,由總督府之州廳課與市街庄課負責。 二.地方之役政機關 日據初期,兵事援護事項,由縣、廳之內務課負責。大正九年(一九一七年)以後,兵事事務由各廳之庶務課庶務係負責;各州方面,兵事事項屬於內務部地方課之兵事係,軍事援護事項則屬於內務部教育課社會係。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388-389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基本資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