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役政/清代之役政/武備,頁361-378。
清朝治台,自康熙二十二年至光緒二十一年日人據台止,凡二百一十三年之久,其間新竹地方之役政大端,略分為武備、軍餉、恤賞、兵事四大項,其中武備包括: (一)班兵 1.班兵之設置 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清朝佔有台灣,起初,清朝以台灣為「海上亂藪」,欲遷民而墟其地,後經靖海侯施琅上疏力陳不可,台灣始納入清版圖。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361-378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