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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之地方自治:新竹市議會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自治/光復後之地方自治/新竹市議會,頁343-346。

新竹市議會的設制,緣起於民國五十四年新竹市民代表會第六屆第一次大會之倡議,經新竹縣議會及香山鄉鄉民代表會之支持配合,歷經十七年的爭取,始於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依據「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第二章第六條的規定,並奉行政院71.5.12台(71)內字第七五一號函核定正式成立。 議會創立之始,議堂未備,初寄於原新竹市民代表會舊址(新竹市竹蓮街六號),因場所狹窄,經多年爭取,才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遷於現址-新竹市中正路122號。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343-34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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