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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初期省轄市新竹市區長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行政/職官/光復後/光復初期省轄市新竹市區長,頁266-270。

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成立新竹市政府後,於十一月三十日,將日據時期原有二十五區改為九區,區設區公所,各置區長一人。民國三十五年四月十五日,九區改為東、西、南、北及香山等五區,另於三月十八日將竹東鎮、寶山鄉改歸本市管轄,改設竹東區、寶山區,共七區,各區仍設區公所,各置區長一人。光復初區長為官派,民國三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始由各區區民代表大會間接選出各區正副區長。至民國三十九年十月,省轄市新竹市改制為縣轄市,民國三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香山區、竹東區、寶山區三區改隸新竹縣,改設香山鄉、竹東鎮、寶山鄉。民國四十年十一月底,裁撤東、西、南、北四區公所、區長。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266-270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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