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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初期省轄市新竹市長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行政/職官/光復後/光復初期省轄市新竹市長,頁265-266。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臺灣光復。三十四年十一月七日,派郭紹宗為新竹州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十一月十日,成立新竹州接管委員會。十一月十七日,省轄市新竹市政府成立,置市長一人,薦任,由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新竹市長。三十五年一月接管完畢,新竹州接管委員會撤銷,郭紹宗乃專任市長,為官派。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二二八事件後,不適當之縣市長可由縣市參議會推選三人,由行政長官圈定。三月十二日,乃由新竹市參議會參議員間接選舉陳貞彬(市政府主任秘書)、黃復星(市政府教育科長), 陳鼐(市政府警察局長)等三人,報請長官公署陳長官圈定。三月十六日,經陳長官圈定陳貞彬接充新竹市長。至民國三十九年九月八日,為實施地方自治調整行政區域,新竹市改為新竹縣之縣轄市,設市公所。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265-26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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