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行政/職官/日據時期/新竹市尹(新竹市長),頁263-264。
民國十九年(昭和五年)一月二十日,新竹街陞為新竹市,隸屬新竹州管轄,市置市尹一人,奏任官。民國二十九年(昭和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市尹改稱市長,仍為奏任官。至民國三十四年(昭和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臺灣光復。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263-26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