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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各級行政官署:省轄市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行政/廨署建制/光復後各級行政官署/光復後初期省轄市新竹市政府,頁231。

光復後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成立新竹市政府,初係以日據時期之新竹市役所為市政府,地址在第一區。民國三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新竹縣政府遷移於桃園鎮,乃改新竹縣政府即原新竹州廳舍為新竹市政府,地址為北區博愛里中正路一二〇號。民國三十九年九月八日,調整行政區域,省轄市新竹市改為縣轄市,改設市公所,隸屬新竹縣政府管轄 ,乃復改為新竹縣政府辦公廳。新竹市公所遷移於中正路四十號原東區區公所。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23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政府
  • 貢獻者
    撰稿人
    王世慶
  • 創作者
    新竹市政府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99/06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政府
  • 檔案授權

    受著作權法保護-僅限於本平台有限度公開瀏覽

    著作人別:自然人著作

    著作保護類型:長期著作保護類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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