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據時期行政組織:新竹縣新竹辨務署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行政/行政組織/日據時期之行政組織/新竹縣新竹辨務署,頁96-101。

光緒二十三年(日明治三十年)五月三日,公布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調整地方行政區域,將原有三縣一廳改設六縣三廳,新設新竹縣,縣下設辨務署(日人辦作辨)。五月十一日,以府令第二十一號,公布辨務署之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設置新竹辨務署,隸屬新竹縣管轄。今本市轄境當時係屬新竹辨務署管轄。六月二十三日,以府令第二十六號,公布「臺灣總督府辨務署取扱(即辦理)事項」。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96-10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基本資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