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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行政組織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上/行政/行政組織/清代之行政組織,頁74。

永曆十五年(一六六一)五月初二日,鄭成功在臺灣創設府縣制度,竹塹(今新竹)初屬天興縣,永曆十八年改隸天興州,先後置知縣、知州治理,但天興縣及天興州之行政組織則無文獻可徵。 清代台灣地方之官治行政組織,以省為最高機關,置巡撫部院,下分設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兩使之下有道,道之下有府、直隸州,府之下設縣、廳。台灣在設省之前,雖隸屬福建省,但來往不便。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上〉,第7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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