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光復後民國時期/環境清潔/環境綠化、美化,頁2068-2069。
為維護環境整潔,全面消除髒亂,衛生局除加強各機關學校、公共場所、道路衛生工程、排水溝工程、住宅環境等衛生管理,以確保生活環境整潔,並加強宣導,喚起民眾參與公共環境綠化工作,使綠化工作落實,向下確實紮根於民間,同時推動社區、機關廳舍、校園等美化工作,以期提高生活環境品質,且隨時宣導生態保育觀念,維護自然環境及資源,保護稀有動物,以確保生態系之平衡。對違反公共衛生之各種行為,則嚴加取締,積極推行都市公園化。由市長擔任召集人,衛生局負責幕僚工作,成立「防治公害美化環境督導推行委員會」,除美化環境工作,並整頓市容整潔,訂定美化環境競賽辦法及其績效考核懲處要點,推展全面性的美化、綠化環境工作,確實改善我們自己的居住環境品質。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2068-2069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