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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的空氣衛生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光復後民國時期/環境衛生/空氣衛生,頁2062-2063。

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及空氣品質,本市設置有三個空氣污染管制測驗站(衛生局、東勢街、新竹高工),測驗各種空氣污染物,如落塵量及有毒氣體等,保持全年繼續不斷測驗,以期徹底明瞭空氣污染程度,並依據測驗結果,研究改善和預防措施,以維護民眾健康。 民國六十四年五月空氣汙染防制法公布(七十一年修訂),明定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並由市政府設置空氣汙染防制設備或適當防治措施。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2062-2063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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