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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的衛生教育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光復後民國時期/保健/衛生教育,頁2056-2057。

為指導民眾重視衛生,共同參與所有相關之衛生措施,由各衛生教育指導員專責辦理關於公共衛生及醫療業務等衛生教育的籌劃、輔導、訓練及考核等工作。定期推行宣導工作,利用社區組織,取得個人或團體的合作,每年定期召開衛生教育工作研習會或講習會,至少一次以上。為統籌加強宣導工作,每個月選一主題,針對同一主題,集中力量,利用各種衛生教育方法與途徑,加強宣導,以普及民眾衛生保健知識,培養正確的衛生態度,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促進民眾對衛生服務的支持、合作與妥善利用。本市衛生局依據訂定的宣導工作計劃及實際工作成果,每月彙辦評比,自民國六十八年起,陸續成立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協助地方衛生所推動各項衛生保健工作,如安全急救訓練班,菸害防制,疾病義診、反毒運動、口腔衛生、視力保健...等,落實基層衛生建設架構。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2056-2057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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