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日據時期/衛生保健/火葬場管理,頁1937-1941。
公墓:日據時期,地方制度更改後,大正十一年(民國十一年)九月以新竹州令第三十條制定街庄當局經營管理公墓辦法;同時,以新竹州告示第一一五號公佈,州内各街庄所在共同墓地之名稱位置及其管理者,當時新竹街庄共同墓地設立年月日及面積墓數如下: 新竹州管內屬今市轄之各街庄共同目的如下:(大正十一年,民國十一年九月告示一一五號)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37-194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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