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日據時期/醫療設施/一般診療,頁1920。
日據時期,普通鄉間人家依仍承襲著傳統民間療法,「先生媽」、「收生婆」專司生產接生,「拳頭師傅」則醫筋骨挫傷,牙病便尋找「王祿仔先」醫治,其他往往求取成藥或採經驗偏方青草煎服;僻遠或貧窮人家則借助童乩或扶乩方式,以為驅邪、派「爐丹」、「藥單」,或按神明指示之藥籤取藥煎服。 日後總督府初擬漸禁中醫政策,初以西醫醫生甚缺,為順應民情令其存在,未予嚴加取締,然需接受公醫監督管理。明治二十九年(光緒二十二年,民前十六年,西元一八九六年)六月頒訂公醫規則制度,儘其可能服務範圍內,對民眾施以治療配藥處方,藉以收攬民心,同時協助推行衛生政務,著實對避遠地方醫療幫助最多。至於新竹醫院新竹市街上,醫生向來每晨執行門診,下午則可延聘至家中診視,概略可區分為:内科、女科、外科、眼科及小兒科等。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20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