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日據時期/概說,頁1918。
台灣開發日漸,衛生條件並未隨之改善,民間依然因循著生活習性,亦從未耳聞有衛生政務之事。迨馬關條約成立,清廷割台澎列屬島嶼與日本;日據後,明治二十八年(光緒二十一年,民前十七年,公元一八九五年)七月督官房設衛生事務所。當時保健衛生屬民政局内務部警察課,而醫事衛生則屬陸軍軍醫部,以上所有之衛生政務仍祇行於日方軍人及其部份眷屬之間,並未普及民間。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18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