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清朝時代/公共衛生/行為衛生,頁1907。
早期本市住民個人的行為衛生,極為放任,如到處大小便、隨地吐痰等,祇要不有形妨害他人的動作,是絕對可隨處任渾灑的,是故整體的環境衛生甚為不良,亦因無個人行為衛生的觀念準則,當時生活裏的衛生情況,極為惡劣。大致上可區分個人行為衛生與群眾行為衛生兩大類。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07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