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清朝時代/公共衛生/衣飾衛生,頁1905。
人藉衣物以禦寒暑,來調節身體的舒適感。本市早期原住民以毛衣、用苧麻編製衣物纏身。入墾漢人則大都用綿織品,頭部用長條黑布纏紮,稱為頭巾,女則盤覆黑巾,衣服大致上分為上衣、下褲,寒冷季節時酌加褲腿。人多著長衫馬掛,女性則加穿裙飾。浣衣習俗民間婦女尤為勤快,是一優良的習尚。平埔族婦女亦喜洗滌事務,用清水去污穢的觀念,大致上各族群相類似。平常百姓生活早晚赤足,睡時始洗足淨身上床,冬季則溫滌全身,以利血氣循環,效果不錯,皆是合乎衛生的優良習俗。然昔時取得油脂不易,婦女常將殘剩油脂塗抹於頭髮上、衣物上,以增其光鮮亮麗,並為體態婀娜而纏足等,此即為不良習俗之一、二。兒童則著開擋褲,自身是合乎了衛生,對環境則不合乎衛生了。因此早期的生活型態,除毛皮不利洗滌,較不符合衛生外,其餘則端看婦女們的生活處事態度,以喜好洗滌觀之,衣物衛生可算是較佳的衛生習尚。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0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