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衛生/清朝時代/概說,頁1902。
光緒五年(公元一八七九年),台北府知府陳星聚倡建養濟院於艋舺,每年由政府撥款資助,以為賑卹工作,並收養孤寡殘疾及行旅無依之病人。光緒十三年(公元一八八七年),臺灣建省時,劉銘傳曾於台北考棚設官醫局、官藥局及養病院,以候補知縣為總理,並聘有西醫擔任軍民醫療之工作,可見當時西醫常識仍侷偏於官方,民間尚未有之。及邵友濂接任巡撫時又廢,如此攸關軍民生計之大事,居然任憑主管喜好厭惡而建置、摒棄,毫無常設制度可言。是故日據時期前本市之衛生情況,完全處於草濠狀況,個人及族群之衛生,但憑生活經驗以自活,衛生政策的實施推動,較之諸文明先進國家,可謂極為落後。大凡地方衛生狀況好壞,皆基於該地方的地勢環境、氣候因素、交通狀況、政治條件、教育常識、風俗習尚等,尤以政治條件之得失,主宰著官方對地方衛生政策的推行。蓋以上諸因素皆為影響當時地方衛生之良窳。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90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