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社政/國民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國民就業輔導,頁1797-1802。
台灣自光復後至民國五十年以前先後訂頒「臺灣省旅外軍民回籍安置辦法」、「臺灣省各縣市失業救濟委員會組織規則」、「台灣青年就業輔導辦法」、「臺灣省青年就業輔導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臺灣省各縣市職業介紹所組織規程」,設立「臺灣省青年就業輔導委員會」及各縣市「職業介紹所」,分別辦理求才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及青年就業服務等工作,是為台灣的全面辦理就業服務之始。其間於民國卅六年六月省府社會處成立,為適應社會需要於民國四十五年,在第二科增設一股專責辦理國民就業輔導及規劃等行政事宜,並於同年七月在台北市成立臺灣省國民就業輔導中心,由於試辦功效甚佳,深受社會大眾重視,因而獲得中美基金財務支助,於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將原有之臺灣省國民就業輔導中心改組為臺灣省北區國民就業輔導中心(台北市改制後遷桃園市),同時又在台中市及高雄市分别成立中區及南區國民就業輔導中心。社會處主管就業輔導的單位亦擴增編為就業輔導室(現為社會處第六科),五十五年十二月又在台南市及基隆市再增設就業輔導中心,使本省的就業輔導機構增為五所,為使其功能更為普及,在五個區中心之外,另設立十二個歸屬各區中心的就業服務站。民國六十六年,行政院經建會因鑑於就業輔導的迫切需要,建議財經小組准在接近鄉村地區的鄉鎮,增設就業服務站,以發掘人力加速經濟發展,省府乃於民國六十七年四月,又在板橋、楊梅、員林等一個城鎮各增設一所就業服務站,至此,本省就業輔導中心,廿二所就業服務站,構成了頗為完整的就業服務網。 第一項、沿革 第二項、組織與職掌 第三項、工作績效 第四項、改進措施與具體做法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797-180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