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社政/社會救濟/新竹市之社會救濟,頁1680-1682。
本市之社會救助及照顧急難,其目的為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入者,遭受緊急患難或非常災害者之生活。故可分為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喪葬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 (一)辦理低收入戶調查及複查工作,自民國七十一年縣市分治後即每年辦理,每戶都依規定每月給予生活補助、免費施醫,以改善其生活。 (二)為低收入戶辦理健康保險 (三)受理短缺川資民眾返鄉乘車證,以紓解一時之困難,每年核發逾50張。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680-168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