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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之社會行政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社政/社會行政/日據時期之社會行政,頁1597-1602。

光緒二十一年(日明治二十八年,西元一八九五年),日人據台,其社會行政,初隸日人台灣總督府民政局,嗣改隸於民政部,再改隸於內務局,最後歸諸文教局社會課社會事業系。其於各州則設有社會系。各市、郡或專設社會課,或隸於教育課,其系統如下: 日人台灣總督府文教局社會課所主管之業務,則為社會事業,寺廟社,及社會教育等三項行政。迄日據最後時期,其主辦社會行政之職員,以文教局長(簡任官)為首長,下有社會課長(日總督府事務官)再下有專任職員,計屬四名,囑託二名,及雇員五名,以處理台灣最高社會行政業務。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597-160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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