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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的工業團體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社政/光復後之職業團體/工業團體,頁1547-1548。

工業會自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十月國民政府公佈工業會法後始有組織。民國三十七年(一九四八)我國大陸局勢不穩,戰事日急,輕工業多遷來本省,從而積極籌組成立省工業會。 工業會的主要功能與一般商會(參閱本章第三節)無異,主要在於溝通政府與商人及工廠業主間的聯繫;調解會員間的糾紛;協助辦理法定手續;分配政府的配售物資;與稅捐處的接洽工作;代辦文書;以及供應擅操國語的人員。時或設置會計補習班,或與可能採購台灣物資的外商洽辦業務。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547-1548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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