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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概說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下/社政/概說,頁1440-1443。

依據社會學家的定義,人類社會的形成,乃由具有共同志向與行為的人,為達成某種目的或為便利行事,依據共同承認的法律而組成的結合體。簡言之,所謂社會意指一群人結合一起而互有關係的體系。故一個有秩序的社會,必有其社會的組織,社會係指將分散的個人力量與組織整合起來,使成一個較大的力量與較完備的組織。 根據社會學家的研究,人類之所以成立組織,是因組織具有若干功能,如能幫助個人進行並完成自己所不能完成的事情;透過組織的運作,人類知識的保存與傳播均較容易進行。而人類社會的思想與文物的推展及進步,也有賴組織的運轉。透過組織的協助,任何事情的處理,無疑地較容易且較合理化。換言之,無論人們欲求社會進步、秩序安定或改善人民生活,均必需依賴社會組織的運轉。大致言,一個社會的文化程度愈高,其社團組織愈發達,種類也愈繁多。社團是一種有選擇性、有目的的社會組織,因而社團的組成分子常是僅包含整體社會中的部分分子,為某種有意識的目的,志願加入組成者,足見這類組織的基本精神應是以民主為基礎,極不同於政黨組織(尤其極權主義的政黨),或軍隊組織。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下〉,第1440-1443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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