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警政/警察勤(業)務/光復後之警察勤(業)務/督察,頁1369-1381。
新竹市警察局成立後,為督勵員警勤務,依組織規程對督察工作,規定督察室內外勤務,糾察員警風氣,並負責警衛戒備之指揮監督,佐警教育及校閱等。警察局設督察長一名以指揮督察員。新竹市警察局第一任督察長為陳震(自民國卅四年十二月廿五日至卅八年二月十日),第二任陳林寅(自卅八年二月十日至六月卅日),第三任武安義(自卅八年七月六日至四十一年二月廿七日)。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1369-1381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