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警政/警察勤(業)務/日據時期之警察勤(業)務/高等警察與電影檢閱,頁1363-1364。
昭和初年,本省同胞民族運動日趨激烈,日本政府認為必須施予思想監視,各級警察機關均設臨時職員。民國十七年(日昭和三年,一九二八)七月,日本政府以第一百四十一號 令,總督府内配置事務官二人,警視、警部等多人,從事高等警察事務。各州亦配置地方警視五人、警部五人、警部補五人,以取締反日思想問題。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1363-1364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