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戶政/戶籍登記/光復後之戶籍登記/戶口名簿,頁1255-1262。
本省戶口名簿之設置,在戶籍法中並無明文規定,其内容,實等於活頁簡單的戶籍登記簿,又相當於戶牌,既可便利查核户口,又能作為配給物品之依據,使用起來非常方便。每戶一份為原則。僅供查記戶口及一般機關作為參考之用,不作為公證人民身分之證明。 本市於三十六實施戶口清查後,繼續辦理戶籍登記,為加強戶口查記工作,於三十六年四月開始製發戶長名册一千三百五十件,戶口名簿二萬二千一百七十四件,分發各鄰長及戶長,以備應用。(註八)。此次製發之戶口名簿至民國四十三年普遍換發。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1255-126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