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戶政/戶籍機關/清代之戶籍機關,頁1185-1186。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清領台灣,次年,置一府三縣,戶政歸府縣掌管。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朱一貴反清,民情不安,藍鼎元、藍廷珍始請舉辦保甲,以安台民。雍正十一年(一七三三)詔准依雍正元年所頒聖諭廣訓十六章,實行保甲。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1185-118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