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荷蘭據臺時期之賦稅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財稅/稅務/歷史上的租稅/明清時期/荷蘭據臺時期之賦稅,頁874-876。

「台灣古為荒服之地,番人所居,海寇所據,田野未關,文化未興,狩獵漁牧,以維生活。是故明代以前,先王之制,未嘗有也。迨至明季天啓年間,荷蘭人航海偶至此地,始事開闢。崇禎三年(一六三〇年),築城安平;永曆四年,增建赤崁樓,設官行政,以通貿易,商賈繁興。當時賦稅,計有田賦、丁稅、社餉、狩獵稅、榷稅五項。」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874-87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基本資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