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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之財稅行政

新竹市志第三卷政事志中/財稅/財政/財稅行政/日據時期之財稅行政,頁765-769。

日本據台以後,台灣財務行政始入現代化之常軌,關於預算之編製,議定與執行,及決算之編造與審核,均有明白確實之規定,且均能嚴格實施。其預算採總預算制,賦稅及一切歲入與一切經費歲出,均須編入歲入歲出總預算中;但有特殊原因者亦得設置特别會計,另編特別預算。如州廳之地方特别會計,米穀移出管理特别會計及鐵路用品資金特别會計等,皆以性質特殊,各自獨立,用收管理之效也。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三政事志中〉,第765-769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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