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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貨運運輸業務

客運貨運運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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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貨運運輸業務

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下/交通/公路/客貨運運輸業務/貨運,頁958-966。

(一)貨物運輸的發展 台灣省民營汽車貨運業,於日據時期原以州廳為單位,設立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台東、花蓮七家貨運公司,分營各行政區內之公路貨運業務。光復之後,由日本軍事機關及公私團體所遺留之貨車,有一部份流入民間營運,秩序至為混亂,公路局為改善此種情形,曾於民國三十六年及三十八年兩年間,督促各自用貨車集合組織設立汽車貨運公司十四家,連同原七家,計二十一家。但新成立的十四家公司,因組織空洞,車輛雖名義上屬於公司,實際仍由車主自行攬貨經營,貶價競爭,影響正常公司營運。公路局乃復於四十一年採納美援交通顧問摩根先生(Morgan)之建議,除組織健全之老公司六家仍准單獨經營外,其餘各新公司及台東貨運公司之車輛,按貨運區域設立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台東、花蓮、澎湖等八個聯營處,統一調配營運。此種聯營組織,原期於兩年內蛻變為公司組織,結果卻因各車主缺乏合作精神,以致聯營目的仍未能完全達到。公路局於四十三年間,訂定台灣貨運業調整辦法,將各聯營處解散,規定凡設置營運貨車三輛以上者,准其設立公司或行號單獨經營。從此營運秩序漸趨良好。四十九年交通部頒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實施,各業者均可依照規則申請,未經核准,不得增加。五十一年九月又制定「汽車貨運規則」公佈實行。六十一年,上述兩項法令又予修正,於是貨運業乃有法可循。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下〉,第958-96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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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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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產業與經濟
建檔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撰寫者
新竹市政府
貢獻者
撰稿人
丁崑健
創作者
新竹市政府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99/06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出版者
新竹市政府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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