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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客運費率調整

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下/交通/鐵路/客運/費率調整,頁890-895。

光緒十九年十一月新竹、台北通車之初,新竹至台北之「並等客票」票價三角三分,一等(上等)票價為其兩倍。兹列各站間並等票價於下: 光緒十九年底物價飛漲,連帶致使火車票價各增兩倍餘,新竹、台北間漲為八角八分(亦有傳漲至一元四角或一元五分之說),台北、基隆間自二角二分漲至四角四分。包用客車一輛新竹、中壢間,中壢、台北間各為七元。旅客攜帶之行李免費限制為三十五斤,不分旅客之乘車等級皆同。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下〉,第890-89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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