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下/金融/民間金融/典當業/光復後本市的典當業,業818-819。
由於環境的變遷,以及新式金融機構、金融工具的不斷興起、發展,傳統的當舖經營乃日漸式微。時至今日,除台北市的公營當舖,業務仍甚為可觀外(註九),一般民營典當業者所能發揮的功能已甚為有限。據瞭解,目前許多地下金融業者已滲入或承接典當業的經營權,並將營業場址由小巷搬遷至大街上,同時裝修門面、擴大營業項目,大有以合法掩護非法之勢(註十)。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下〉,第818-819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