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下/金融/基層合作金融/保險業/人壽保險/光復後的人壽保險/發展改況,頁786。
民國卅四年(一九四五年)台灣光復,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十月成立「保險業監理委員會」,負責整理日本遺留的保險會社。民國卅七年(一九四八年)三月成立「人壽保險舊契約清理委員會」,將接收的十四家生命保險會社所簽發的保險單位全部予以收回註銷,另行換發新保單。民國卅六年(一九四七年)清理工作結束,於十二月一日成立「台灣人壽保險公司」承受未了責任。隨後中央信託局亦設立了「人壽保險處」。其後政府即於民國卅九年(一九五○年)起凍結保險公司的新設。直到民國四十九年(一九六○年)九月。解禁後,人壽保險公司乃陸續設立。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下〉,第78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