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下/金融/基層合作金融/保險業/產物保險/光復後的產物保險/發展概況,頁779。
台灣光復後,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於民國卅四年(一九四五年)十月成立「保險業監理委員會」,分别接收日人經營的十二家產物保險公司,清理其財產,並履行其未了責任。民國卅七年(一九四八年),由台灣銀行等七家省屬金融機構投資,改組成立「台灣產物保險公司」,於民國卅六年(一九四七年)六月十六日正式開業。 民國卅七年(一九四八年),內地的「太平洋產物保險公司」在台設立辦事處,次年五月,「中國航聯產物保險公司」亦來台設立分支機構。同年十二月,「中國產物保險公司」也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嗣於民國四十年,太平、中國航聯二公司改組成獨立公司,至此民營保險公司始漸興起。惟民國卅九年(一九五○年)起政府凍結保險公司新設,故此時台灣的公私營產險機構僅有台灣、太平、中國航聯、中國及中央信託局產物保險處等五家(註三)。 迨至民國四十九年(一九六○年)九月,政府決定解除新設保險業的限制,民營產險公司乃紛紛設立,其後產險業亦漸蓬勃發展。截至民國七十五年(一九八六年)底止,台灣地區的產物保險公司共計十四家,分支機構有六十九家(註四)。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下〉,第779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