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11月14日北埔支廳被攻破,自內大坪至北埔五十餘人死亡,死亡最高層級達支廳長,北埔事件成為日治初期來重大暴動事件。經逮捕調查後,亦於北埔開設臨時法院,經詳細訊問匪徒後,依照匪徒刑罰令處以死刑,在北埔支廳內執行,死刑犯如下:新竹廳大坪庄內大坪五十九番戶隘勇伍長 何麥賢 四十七才;新竹廳大坪庄藤坪百四十三番地元隘勇 何景來 四十五才;新竹廳大坪庄內大坪七十一番地農 徐金傳 二十五才;新竹廳大坪庄六十六番戶元隘勇 林李福 二十九歲;新竹廳大坪庄三十七番戶元隘勇 黃阿水 二十九歲;新竹廳大坪庄百十一番地元隘勇 張阿番 二十二歲;新竹廳八十份庄百八十七番地元隘勇 黃阿漢 二十二才;新竹廳藤坪庄元隘勇 王阿義 二十五歲;新竹廳大坪庄六十五番地 呂阿旺 二十五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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