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稅金這個主題的第二篇。首先說到的是為什麼要去探究稅金的本質。接者內文就引用大量歐洲學者對稅金的看法來整理所謂稅金的本質究竟是什麼,並全部分成四點來論述。 首先第一個說法就是引用孟德斯鳩跟米拉波的說法表示稅金是對社會保障人民生活的代價。第二點則是由亞當斯密之口提出別的說法,並和第一點的說法進行比較之下認為亞當斯密的說法中比起財產的保障,以政府收入為課稅的理由更為合理,且比起收取人民的財產,從收入收取也較好。第三點則是提出規費和稅金的區別在於稅金是對市民徵收的公課而不是對專門事項的支付。而相對於從政府出發的觀點,這邊也提到從人民的角度認為稅金是人民為國家政府需要的分擔。最後第四點有對第三點的內容做的更多補充,綜合第三點的兩者說法認為稅金是強制分擔的公課。最後作者另外補充的有趣事實是,義大利學者並不用公課或分擔這些模糊的說法而是直接用「國家徵收人民的財富」這種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