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講述盧溝橋事變後,物價攀升的現象,根本的原因是物價調節的政策並未對內部的供需制度起作用,而只有在表面。為解決問題,組成組合的呼聲高漲,但在這之前,且先回顧組合歷史。歷史上有同業組合與商業組合,同業組合致力於「消除營業上的障礙並增進利益」商業工會則是以公正價格為目的。那麼,組成工會的意義是什麼呢?歐洲戰亂等因素使物價上漲,透過組合,訂定統一價格舒緩業者的困境,並自治、自戒、自律,達到安定國民生活的目的。「共同買入」可以減少中間商的剝削、並可以建立信任、壓低價格,是組合的好處之一。透過合作,可以共同集資、買賣、宣傳,達到抑制物價的目的。同時透過法律,給予輔助、獎勵、懲罰,使組合的發展更加順利。最後,作者提到了「配給制度」,根據情況,實施配給也許會成為不得不考慮的手段之一,若實施則有以下幾點需要考慮:一、組織組合使其發揮功能。二、如何調整配給系統。三、統一配給系統。四、整合商業組合。五、重要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力擴充資金的配給機構需特別考慮。配給物資與生產、消費是兩大不同系統,因此若要實施配給,額外設立運行的中樞機關是有必要的。


